既有建筑進行改建、擴建如何執行新舊規范的解答
一、 擴建、改建 的建筑原則上均應執行現行規范。對于改建和擴建的建筑,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對于改建 :
1、 不改變原有的建筑功能和使用性質,不改變原有的建筑防火分區和建筑疏散系統以及疏散構件,不改變建筑的建筑面積,只是對建筑局部平面做出分隔調整的,可以視同室內裝修,可按原建筑設計時所依據的防火規范進行設計。
如:(1)原設計使用功能為辦公室,對辦公室的分隔作調整,調整后的建筑平面仍作為辦公空間使用,包括增加了相應的辦公輔助用房如會議室、資料室等用房等,均可以認為沒有改變使用性質和使用功能:而調整部分的建筑面積沒有發生變化,這樣的周部調螯可以認定為裝修,可按原設計時所執行的規范設計:
(2)對于商業營業廳的分隔和布局作調整,不改變原設計的防火分區、疏散系統、疏散寬度和疏散樓梯的位置等,建筑面積沒有發生變化時,也可以按原設計時依據的規范進行設計。
2、 對原有建筑用房進行使用內容調整,調整后的建筑類型屬性沒有改變 , 如商業營業廳改為餐飲、防火分區內少量商鋪從零售改為輕餐飲(面包鋪、咖啡室、冷餐室等)等,這樣雖然使用內容發生了變化,但不影響建筑這部分場所的商業營業類型厲性。這種情況下,如調整的設計不改變原有的建筑防火分區和建筑疏散系統以及疏散構件,不改變建筑的建筑面積,可
以按原設計時依據的規范進行設計。但如果修改設計出現按原來所依據的規范也霈要作出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調整時,則調整后發生改變的那些防火分區,應按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設計。
3、進行上述(改建中第1點與第2點〉調整的項目,如局部建筑面積發生改變,如:因為開設樓板洞口、增設自動扶梯、增設中庭等設計改動行為,而造成原設計的防火分區產生分隔和面積變動的所有建筑防火分區,均應按現行防火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原有防火分隔保持不變的防火分區可以維持原有的防火設計做法。
4、老年人照料場所、兒童活動、兒童照料和少年兒童培訓場所等用房應符合以下要求:
(1)原有建筑中合建的老年人照料場所、兒童活動、兒章照料和少年兒童培訓場所等用房如防火分區不改變,但進行了房間分隔調整時,其所屬防火分區應按現行規范進行防火設計。
(2)在商業營業場所中,調整部分營業場所為對外營業的老年人照料場所、兒童活動、
兒童照料和少年兒童培訓場所等用房時,或不改變建筑總面枳的情況下t擴大建筑中合建的此類房間面積時,此類房間所在的防火分區應按現行防火規范進行設計,建筑中因為上述用房調整而產生平面變化,但使用功能沒有改變的其余的建筑空間可按原設計所依據的規范進行設計。如涉及到整層建筑平面都發生改變的情況,應提出有效的專項防火設計方案f并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按本解答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評審。
5、既有廠房和倉庫合建的工業建筑,原則上,進行不改變生產內容和儲存物資類別的有關工藝流線和設備的調整時(包含降低火災危險性類別),可按原設計所依據的規范設計.其余情況下均應按現行規范設計。
6、 以上可按原設計所依據的防火規范設計的場所,設計時如發現垠有建筑存在違反原設計當時的有效防火規范和標準的情況時t應依據現行防火規范對原有建筑進行修改、調整,確有困難時,可對相關區域優化防火設計并按本解答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評審。
對于擴建 :
1、 在原有建筑外部另行加建,同時需要與原有建筑連接時,新建的部分應按現行規范設計,原有建筑可保持原有狀況,連接部位應由設計單位提出有效的連接和分隔措施,以及消防設備系統、報警系統的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按本解答有關規定申請相關評審。
2、 對建筑上部進行的加層改建,應按下面要求進行防火設計:
(1)面積不超過建筑展面面積的1/4的加層平面,如加建后建筑的總體高度沒造成建筑防火分類改變的,加建部分應按現行規范進行設計。
(2)面積超過建筑屋面面積1/4的加層平面,應按現行規范的要求對總體建筑進行改建設計。
3、因改建而增加建筑局部面積的,如局部增設夾層、封堵中庭洞口等增加了少量建筑面積而造成原有防火分區隔和面積變動或建筑層數增加的,所產生變動的各層建筑平面,包括存在部分防火分區的分隔保持不變的平面,均應按現行防火規范進行設計(因增加局部面積需增加疏散樓梯并導致下部樓層相應增加疏散樓梯的,不算改變下部樓層的防火分隔,涉及的樓層無需按現行防火規范調整)
3) —般既有建筑的總體改建,應按現行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歷史建筑活化利用以及改建和擴建,應進行專項的防火設計研宄,并提交特殊消防設計文件給有關部門,按本解答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評審,評審通過的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可作為消防設計及審批依據。
二、室內裝修工程的如下消防設計內容:房間疏散門的寬度、數量、防火構造要求以及裝修材料的選用等,應符合現行規范的規定,其它消防設計內容可按原建筑主體取得消防許可時的規范執行,鼓勵也執行現行規范。
注:
①、擴建是指在原有建筑輪廓基礎的向外擴建(包括加層和添加具有使用功能或存在可使用空間的建筑夾層),改建是指建筑變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或全面改造,如廠房改為餐廳、住宅改為賓館、辦公改為賓館或辦公改為商場等。
②、室內裝修工程,是指既不存在擴建、改建,不改變所裝修房間或空間的原有建筑使用功能,也不改變防火分區和減少安全疏散設施的情形下,對建筑內部進行改造或裝飾的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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